商场里人来人往,热闹喧嚣,我并不太喜欢,一个人呆久了,在喧嚣之下,反而显得急促。
莫菲林是个欢脱的性子,一路上的门店首饰,她都喜欢走一遍,买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总是会高兴的像个孩子。
和木子一样,都会因为吃到好吃的,买到喜欢的东西开心激动好一会。
有人说,相似的人才能做朋友,木子于我是年少情谊,所有即便性格迥异也一样会走到一起。
可是很奇怪,为什么我和莫菲林会莫名其妙的成为朋友,这一点倒是有点意外。
见我发呆,莫菲林用胳膊碰了碰我,开口道,“让你挑个项链有这么难吗?发什么呆?”
我看着她手里纠结的两条项链,随口道,“两条都挺好看的,可以都要了。”
这话说完,我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她倒是开口了,“我靠,沈姝,这是我第一次在你身上感受到了富太太的豪横,我一直觉得你就一小白鼠,你身上的这些配饰和衣服,都是傅慎言给你弄的吧?”
我点头,“家里的衣服,每季基本傅慎言都会让陈毅去弄,我很少逛街,对衣服和首饰基本没什么概念,所有家里有什么就穿什么。”
她朝着我竖了竖大拇指,撇嘴道,“果然是豪横,傅慎言还真是把你宠到残废了,不过,我说你一个女人,不喜欢逛街买东西,也不喜欢吃的,你的平时休闲做什么?”
“在家看书!”这是事实,以前木子在的时候,我忙着工作加班,周末就和她一起出去吃点好吃的,木子走后,我基本就没有这种生活了,身边的朋友基本都为零。
她扶额,叹气,“果然高冷总裁的品味都放在你的颜值上了。”
她看了看手中的项链,想了想道,“算了,两条都要吧,四十万就四十万吧,反正都是自己戴。”
我愣了一下,后知后觉的看她,张了张口,“这项链多少钱?”
她挑眉,“四十万。”
“是金子也不用那么贵吧?”我一时咂舌,即便京城的房价涨到十万一平,我也没觉得那么贵,但是一条项链四十万是真的觉得贵了。
她愣了愣,目光落在我手腕上的镯子,开口道,“你刚才不是让我两条都要吗?怎么就嫌弃贵了?其实也不算贵,这项链是英国著名设计师亲手打造的,吊坠里的月弯型砖石,是纯钻,绝对的高价值,所以还好。”
即便设计和材料用得再好,上万的项链总觉得奢侈了。
我不由感叹,“你都把一套四线城市的两居室挂在脖子上了,真奢侈。”
柜姐把项链包装好,刷了卡,她接过盒子,看着我呵了一声道,“沈姝,我怀疑你是不是不动货,你自己把上亿的镯子戴在手上,你咱不感叹一下你手上戴着的可是京城的一套别墅啊!”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ddyveshu.cc。顶点小说手机版阅读网址:m.ddyveshu.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