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素发现自己陷入到了泥淖当中。
前方的矿工营,如同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一次次的撞击,都无法撞破对方那稳如磐石一般的阵容。
此刻,他引以为傲的五千重骑兵与对面的五千重装步兵差不多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只不过他们看起来更高一些,但同样的,他们的目标也更大一些。
重骑兵失去了他那恐怖的冲击力,能发挥的作用也就和重步兵差不多了。但问题在于,骑兵们穿着沉重的凯甲,这些马也披着甲胄,但马腿,却无法遮蔽,这使得马匹首先成为了对主诉攻击对象。
一匹匹战马倒下,背上的骑兵也被率下,沉重的甲胄让他们摔倒之后,便很难爬起来,即便是在空地之上,都很难,更何况是在如此混乱的战场之上。
他想将后队后撤远一些发起再一次的冲击,但却发现,根本做不到。
左右两翼的战场,已经正在向中间战场挤压,将他的空间已压缩到了极小,而自己的重骑此时与对方的重方已经混杂在了一起,双方变成了一场混战,乱战。他的第一次尝试便以惨败而告终,一队骑兵拨马后退,但没有想到的是,一队重装步兵紧紧地缀上了他们,大刀闪动,将这些后撤的骑兵砍了一个血流成河。
邓素从来没有想到,他的重骑兵会将仗打成这样一副模样。
纯粹的以短击长。
他很清楚地看到,现在他的战损,正在迅速地扩大,而对手的战损,却在急剧的减小。明军小规模的士兵小队之间的配合作战,本来就是天下无双,这来自于原来敢死营的作战方法。
邓素咬着牙,看向左右两个战场,两个方向仍在恶战,但战场还在继续向中间压来。给他的空间越来越小,而占上风的,却并不是他们的重骑,而是明国的军队。
他突然激凌凌的打了一个冷战。向中间压缩战场空间,是明军的既定策略,而现在,他们正在一步一步的实施他们的计划。
邓素浑身冰凉,对方的战术得到成功的实施,从反方面来说,就已经在让自己越来越接近于失败。
他看向前方胶着在一起的自己的重骑与矿工营的重步,自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杀透眼前的矿工营阵容,彻底击溃对方,才能挽救整个局面。
回头,看向他们来的方向,在后方,正有一万秦国步卒在赶向这里,希望他们能在最关键的时候赶到,如果有了这一万步卒加入,形式便会得到逆转。
转动目光,看向自己的右翼,烈火敢死营的骷髅旗迎风飘扬,旗下,秦风手中的大刀宛如一柄舞动的火炬,所过之处,一片狼藉,五千骑兵迎击烈火敢死营三千骑兵,却被杀得丢盔卸甲。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二哥能一击成功。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提起自己的马槊,猛地向前刺出,将一个冲着他扑来矿工营士兵挑起,手一抖,这个重步兵被他远远的抛了出去。
“全体下马。”他厉声喝道。“全员步战。”
此时,有马不如无马。
他挺槊向前杀去。
后方的陆丰一直没有参战,当他看到邓素下令弃马,由重骑变重步,他开心的笑了起来,重步兵,那自己是专业的啊,从一开始到现在,他沉浸于重装步兵的研究,已经整整四年了。
“鼓令,结阵,割草啦!”他手舞足蹈。
战鼓之声隆隆的有节奏的响起,秦人听不懂,可矿工营的士兵自然听得明明白白。原本看起来混乱之极的战场,在各个角落,开始出现一点一点不易让人察觉的变化。一队队的矿工营士卒,不再向前突击,而是左右攻击,他们努力的寻打着左右的同伴,然后汇集到一齐,一队便两队,两队便四队。慢慢的,一个个数百人的刀阵,慢慢地成型。当第一个千人刀阵重现出现在秦人面前的时候,正在奋勇拼杀的秦军士兵已经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了。
哟嗬的喊声重现战场。千余柄大刀高高举起,第一排斩下,刀落之际,第二排已是抢上,紧接着一刀落下,第二排刀刚刚落在敌人身上,第三排已是到了最前面。
被陆丰称为轮杀的刀阵,瞬间就在战场之上开出了一片空地,更多的矿工营士兵融入了进来,刀阵愈发壮大起来。
于超很兴奋。他享受着豪华的装备带来的碾压敌人的快感之种,秦风砸在骑兵身上的银子在战场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马槊在骑战之中发挥出来的威力,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敌人手持铁枪,长度看起来与他们差不多,但秦人需要握住枪的中段,才能举起枪发起冲刺,但马槊,却是手持在尾部两尺左右,双方互刺的时候,当真是一寸长,一寸强,铁枪离明军士兵还有一段距离,马槊却已经毫不留情地扎进了对方的身体,锋利的马槊再加上战马的冲击力,轻而易举的破开敌人的皮甲,锋刃之上的留情结,却又防止了马槊因为贯穿对方的身体而拔不出来。
即便在战斗之中丢失了马槊,他们还有环首刀。锋利的环首刀能轻松地斩断对方的枪杆,使对手的长枪变成长棍。
于超承认,秦军的单兵素质比他的士兵要更强,战斗意志丝毫不比他们弱,但装备上的差距,决定了对手更高的伤亡率。
当双方的主力冲撞到一起的时候,不管是马槊还是长枪,战场之上最中间的士兵都已经施展不开,这个时候,明军毫不怜惜的丢掉了价值数十两银子的马槊,拔出了他们的环首刀。
人比武器更重要。从建立骑兵的第一天起,秦风便给于超灌输这个观念,丢掉了武器,他还可以再打造,只不过是银子而已,但丢掉了好不容易训练出来的一个骑兵,对于明军来说,却更感到痛惜。
士兵们手里的马槊是简易版的,但每一根也价值五十两银子,明军丢掉他们就像丢掉垃圾一般,因为他们还有近战的武器,环首刀。
秦军士兵没有。他们只有一支长矛。所以,他们无法丢掉他们唯一的武器。当他们徒劳的举起手中的长枪的时候,与他们近在咫尺的明军士兵,却是挥动着环首刀,轻松地将他们斩下马来。
外围的骑兵还在对冲,但最中间的秦军士兵,却已经渐渐地有些崩溃了。战场按照秦风事先的布署在向中间战场挤压,压缩重骑兵的活动空间。
因为两翼的骑兵战,都是明军占到了上风,秦风的战术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贯彻,中间战场的邓素因为没有空间,而被迫下令所有重骑直接下马步战。
以短击长,他们落入到了秦风的陷阱当中。
距离横甸还有十里的距离,陈志华站在一处高地之上,看着他的士兵们已经精疲力竭,在昨天晚上,他们收到了秦风的急令,抛掉了所有的重武器,只带了随身兵器,每人背上了一点二粮一壶水,便开始了急行军。
目标,就是横甸。
而与此同时,他的弟弟陈金华所带领的洪水营,也正在另一个方向上与他一样,向着横甸拼命推进。
“陈将军,弟兄们需要休息,跑不动啦,从昨天午夜到今天,大家都还没有歇过。”一名老将跑到陈志华跟前,大声道。
“不行,继续前进。”陈志华不为所动,他的眼睛,看着横甸的方向,那里,正在进行的是一场事关大明命运的决战。而如果他们不能按时赶到战场之上,那么明军将陷入困境。因为此时,一支一万人的秦军步卒也正在赶往横甸的路上。
“弟兄们没有吃一口东西,没有喝一口水。”老将的胡子都气得翘了起来,他是陈慈麾下的老将,在军中,自然是很有资格的。
陈志华却不为所动,“边走边吃,边走边喝,就算是拉屎拉尿,也给我边走边解决。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便要往前走。”
“少将军,这样即便赶到战场,又还有什么战斗力?”老将几乎在怒吼了。
“看到了敌人,自然就有了战斗力,叔,你以为秦人能比我们好得到哪里去?”陈志华终于低下了头,看着面前的老将:“大家都一样,现在,谁能先赶到战场,谁就能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告诉所有的兄弟们,这是我们加入大明军队之后,为自己正名的一战,我们的战斗力,我们的战斗意志,不比任何人差,掉队者,有怨言者,军官立即撤职,士兵就地降级。”
丢下这句话,陈志华伸手摸了摸背在身上的巨大的穿云弓。那把弓,是秦风送给他的,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箭,巧手花了两年功夫,终于给他打制出了第一支。现在,就插在他的箭囊之中。
“走。”他仰天怒喝。
而此时,另一个方向上,他的弟弟,陈金华正在咆哮着向他的士珍们说着与他哥哥一模一样的话。
两支军队,都已经走不动了。
与他们同样成为强弩之末的还有一支秦军。他们也正在赶向战场,步履蹒跚的他们,一样也到了人体的极限,不时有士兵倒在行军的路上,再也没有爬起来。
这个时候,明军良好的后勤,士兵平时的营养,此时显露出了威力,秦军没有明军那样随身还能带上一些肉干,还能有一个装水的小皮囊,行军途中,多多少少还能补充一些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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