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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廷御厨的饭馆》
那个说去白记饭馆探店的人终于姗姗来迟地回来了。
众人好奇地问:[怎么样, 白记饭馆的饭菜味道如何?]
果然多:[我之所以这么晚才回来反馈,是因为我吃的太入迷了。]
[我想过白记饭馆的菜好吃, 但是没想过这么好吃啊!]
果然多:[我在论坛发完消息之后告诉我的老师,我要去白记饭馆吃饭, 没想到我的老师也知道白记饭馆。那时恰逢放学, 于是我等我的老师下课之后一起去了白记饭馆。]
[作为一个从海市二中毕业的人, 我知道黑街在老师们的眼里是不卫生不健康的代名词, 我没有想过老师会和我一起来黑街吃饭。老师明显是白记饭馆的老客人了, 一来白记饭馆就熟练地找到位置坐下来然后迅速点了菜, 衬托得我像一个愣头青。]
[我跟你们说, 他们家的红烧肉真的是一绝。我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嫩的红烧肉, 红烧肉口感软糯香甜, 肥而不腻。光用一碗红烧肉我就干了一大碗饭。而且粉蒸肉肉质鲜美,米粉香浓。最后再喝上一杯桂花酒酿丸子, 清热降火, 整个嘴里都是香的。]
这个人不仅发表了评论, 还发了照片, 将自己拍的红烧肉,粉蒸肉和酒酿丸子的照片都上传了评论区。
其他人看到这个人的评论和图片,感觉口水都要滴下来了。
[看饿了,我本来打算减肥的,结果泡了一桶方便面,长胖了都怪你呜呜呜。]
[这个照片太绝了,这真的是一家小饭馆做的红烧肉吗?我怀疑我家做的红烧肉和它不是一个物种。]
[看到红烧肉的照片,我陷入了沉思。等我回过神来,我发现屏幕湿了,好家伙,原来是我舔的。]
[现在我能理解那个干饭大学生和他朋友为什么那么真情实感了,如果我有这样一份红烧肉,别人把我的饭抢了,那我们友谊的小船就翻了。]
[我看到照片之后越来越心疼干饭大学生了,我收回我的想法,那个女生就是“渣”女!抢这样的饭比欺骗感情更可恶。因为人可以不谈恋爱,但是不能不干饭!]
正当理工大学的学子们代入朱晓凯的视角,纷纷表示对周涵韵的谴责的时候,果然多又发布了评论。
[你们输出的点不对,那个女生抢到的只是一份饭,但是海市二中的高中生们可是天天能吃到白记饭馆的饭。你们嫉妒那个女生不如嫉妒海市二中的高中生,也就是我的学弟学妹们。我上学的时候白记饭馆没有出现,我走了之后白记饭馆就出现了,这是什么人间疾苦?]
理工大学的学子们看到这个人的评论,将自己代入对方,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好有道理啊。
他们上学的时候周围也没有白记饭馆这样的神仙店铺。
海市二中的学生们是锦鲤转世吗,脑子好,吃得还这么好!
[柠檬树下排排坐,柠檬树下你和我。我也是从海市二中毕业的,我根本不知道学校周围居然开了这样一家神仙店铺。]
[你们对自己的定位难道不清楚吗?我已经认清了。大学生:人间四害,高中生:家族团宠和国家级保护动物。]
[太真实了吧,羡慕的泪水从嘴角流了下来,心疼地抱住了胖胖的自己。]
……………………
海市二中的人不知道理工大学的学生们正在嫉妒他们,如果他们知道了,也会不以为意,并表示千万不要来抢他们的饭。
白记饭馆以前只是黑街的一个小店铺,客人以海市二中的学生居多,学生比例高达百分之八十。
随着白记饭馆渐渐火了起来,二中的人越来越明白白记饭馆有多么神仙,并产生了危机感。以前他们只需要和本校的人竞争,现在不仅要和本校的人竞争,还要和许许多多的校外人士掰头。
虽然竞争激烈,但是让他们放弃白记饭馆他们却不愿意。毕竟白记饭馆的饭菜味道是一等的好,价格还公道,谁也不愿意将机会拱手让给他人。
二中的学子们只好痛苦又幸福地加入抢饭的队伍。
二中的学子们面对其他人有优势的,他们是白记饭馆最早的一批客人,而且身上带着蓬勃的朝气,长得青春,人很礼貌。他们每次到白记饭馆的时候,能引经据典将饭菜夸到天上去,拍马屁功夫一流。
自从白记饭馆火了之后,免费的咸菜开始供不应求。他们私下里甚至定下了约定俗成的规矩,一个成熟的客人,盛咸菜的量不应该超过一蝶。他们遇到不自觉多打的客人会幽幽地出声制止。
在他们的主动帮助下,店里的咸菜短缺的问题居然得到了明显的好转。
白一诺喜欢他们的热情,经常会给他们小福利,比如一杯免费的桂花酒酿丸子,一份小份的红烧肉。
二中的学生们每次拿到白一诺给的福利的时候,都会特别高兴。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东西不多,但是我觉得老板主动给我们东西比我主动买还让我高兴。”
“因为是被承认了吧,被老板这样的漂亮姐姐感谢太爽了。”
陆零是高三年级的学霸,常年位居年级第一。他发现从这个学期开始,班级里的人嘴里除了学习之外,最常冒出来的一个名词就是白记饭馆。
自己的同桌曾经给他带白记饭馆的桂花酒酿丸子喝,但是他却因为不喜欢酒酿拒绝了。在他拒绝同桌的酒酿丸子之后,他再也没有机会吃到酒酿丸子,只能看着全班大部分人一人一杯,吨吨吨地喝着。
陆零安慰自己:“一寸光阴一寸金,怎么能把时间放在吃饭上?”
晚饭的时候,他没有和别人一样离开教室,反而在教室中等待,因为他的母亲会来送饭。他一边刷题一边等着母亲来,在母亲来了之后,他也没有放下手里的辅导书。
母亲说:“我路过黑街的时候,发现有一家店里面的人特别多,我问他们在买什么,他们说是在买红烧肉。我想着你学习脑力消耗肯定大,需要多补补,于是我就买了一份红烧肉给你吃。”
陆零一边抓紧时间在纸上打草稿算题目,一边回答母亲的话:“好。”因为算题算得太投入,他没有听见母亲说的话,只顾着点头应答。
海市二中在整个海市首屈一指。三年以来,陆零没有一次考试考过第二名,稳居第一,在整个年级赫赫有名,是学神中的学神。
他之所以能保持这个成绩不仅是脑袋聪明,而且十分努力,连吃饭的时候都不忘记刷题。
但是陆零发现母亲有些气喘吁吁,于是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有些担心地说:“妈妈如果你觉得累的话,我可以去学校的食堂吃。学校的食堂卫生有保障,你不用担心我。”
母亲摇了摇头:“你现在正在关键时期,一点时间都不能浪费。送饭这点小事你就放心地交给我,我一点也不累,给你送饭还能锻炼身体呢。”
陆零正处在高三时期,是全家最重要的人,全家人都围着他转。母亲给他送饭一点都不感觉到累,反而十分骄傲,她儿子可是全年级第一,以后会考顶尖名校。
“谢谢妈。”陆零有些感动,但也有些头疼。
因为陆母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饭难吃啊!
陆母从小是个食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嫁给陆父之后更是被宠到天上去,从来没有进过厨房。但是在他上高中之后,陆母为了照顾他,不让家里的阿姨做饭,反而亲自下厨。
那个菜的味道……不说也罢。
每次陆母将饭端到餐桌上的时候,都是陆父和陆零比拼演技的时候。陆零想要告诉母亲,她做的饭不好吃,让她以后不要做了,把这些事情交给家里的阿姨。但是每当他想说的时候,陆父就会提醒陆零,让他不要打击陆母的自信心。
唉,三个人的世界,受伤的只有他自己。
陆零接过母亲递过来的饭盒,将饭盒打开,最上面的是一层碳烤沙丁鱼,中间是一块三明治。
他仔细看了看鱼肉的颜色,悄悄松了一口气,这次不管味道如何,好歹熟了。
陆零为了欺骗自己的味觉,继续拿着题本继续刷题,然后漫不经心地吃着三明治。
陆母见他没有注意到旁边的红烧肉,于是主动伸出手将红烧肉的包装打开,将红烧肉递给了陆零。
“你试试这个红烧肉。”
陆零沉浸在题目的世界里,漫不经心地夹起了一块红烧肉送进嘴中,眼睛瞬时睁大。
怎么这么好吃?
红烧肉是用上好的三层肉做的,用砂锅熬煮了两个小时,起锅的时候用大火收了汁,浓浓的汤汁包裹在肉块表面。
红烧肉刚入嘴的时候,肉汁流进嘴里,爆发出了浓烈的鲜香,让陆零愣了愣。陆零不禁咬了一口嘴里的红烧肉,用牙齿将软弹的红烧肉慢慢切开,红烧肉中饱含的肉汁瞬时迸溅开来,让人含在嘴里舍不得下咽。整块红烧肉外焦里嫩,肥而不腻。
陆零一块接着一块吃着碗里的红烧肉,偶尔咬上一口三明治一起吞下去。在红烧肉的作用下,连寡淡的三明治都变得美味起来。过了好一会儿,等到他的筷子毫无阻碍地接触到碗底,他才发现红烧肉已经被他吃完了。
他这才发现自己吃得太投入,连题目都忘了刷。他回味着嘴里浓郁的肉香,感觉浑身上下满足不已,整个人放松了下来。
陆零回过神来,盯着空空如也的饭盒,瞳孔地震:“妈,这是你做的?”他的妈妈是被外星人绑架了吗?
陆母说:“不是啊,我刚刚不是跟你说了吗?我是在外面的饭店买的。”
“不好意思,刚刚没有听见。”陆零说:“你在哪里买的红烧肉?应该不是信方斋。他家的红烧肉我吃过,酱香味重,两者味道不一样,它没有这份红烧肉合我胃口。”陆零思索了一会:“对了,我们班的同学最近在吃一家小饭馆的东西,经常和我说他家的红烧肉真香,我觉得也不会有这份红烧肉好吃。”
陆母听了陆零的话,高兴地说:“你喜欢吃就好,我买红烧肉的那家店叫白记饭馆。”
陆零:“???”又是白记饭馆!
他回忆着自己刚刚说的话:“一寸光阴一寸金,不能将时间浪费在吃饭上面。
如果是这份红烧肉的话,陆零觉得自己也不是不能破例,毕竟——人以食为天。
在陆母走后,陆零的同桌回来了。
他一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一边出声抱怨:“我的天,我又没有抢到白记饭馆的红烧肉,明明红烧肉有五十份,有五十个人买到了,我却不能成为那五十分之一。”
陆零想着自己刚刚吃的红烧肉,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将头转了过去:“这次买不到,还有下次,总会有机会的。”
同桌听到陆零的话之后,伤心地直拍大腿:“我们没有多长时间了,我们已经高三,而且我们开学已经有一个多月,这就意味着明年的我们已经离开这里了。”
陆零:“……不至于吧,起码我们还有一年时间。”
同桌说:“一年时间眨眼就过去了,而且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你想想我们只有一年时间,高一的学生可是有三年时间啊。”
同桌将手机拿了出来,打开朋友圈:“我现在好羡慕高一的学弟学妹们啊,他们可以吃白记饭馆吃上整整三年。”
“你看看他们的朋友圈,太凡尔赛了。”
陆零靠了过去,看了看同桌的手机,每到饭点,白记饭馆就会成为朋友圈的高频词。
高一学弟:[我买了一份桂花酒酿丸子,一想到毕业之后就喝不到这么好喝的酒酿丸子了,我感觉好痛心。结果我的同桌告诉我,我们现在才上高一。那没事了,嘻嘻。]
高三同学:[我吃到了白记饭馆的粉蒸肉,猪肉又嫩又滑,米粉香到不行,我宣布粉蒸肉就是我最爱的菜。但是我马上就要毕业了,很狗的朋友告诉我,我可以复读一年,再吃一年白记饭馆。最可怕的是,我居然觉得……不是不可行。我的思想太危险了!]
因为理工大学有人是从海市二中毕业的,和海市二中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看到了这些朋友圈内容,于是将这些朋友圈内容转载到了论坛里。
理工大学的大学生们:“……你们的凡味都快溢出屏幕了。”
你们哭什么惨啊,他们才是最惨的。你们好歹能吃到白记饭馆,他们是吃都难吃到啊。
虽然白记饭馆有外卖,但是上架的菜不多,能不能抢到全靠天意,和堂食不能比。
理工大学的学子们:“现在就是酸,好酸。”
………………
秋天不仅是吃螃蟹的时节,也是吃鸭子的时节。在寒露之后,鸭子肉质最为肥美,而且鸭肉味甘性凉,可以帮助人抵御微冷的寒露。
白一诺准备做鸭肉的时候,脑海中最先冒出来的就是烤鸭。烤鸭是鸭子最复杂的吃法之一,也是最好吃的吃法之一。
为了做烤鸭,白一诺特意去找人做了一个明火挂炉放在后院里。
虽然家里有烤箱,但是烤箱很小,一次只能烤上一只鸭,而且味道一般。烤箱是电烤箱,通过电热丝升温加热,鸭子保留的油脂比较多,鸭皮吃起来有一些偏软,更加蓬松。正宗的烤鸭需要用明火烤制,不仅有枣木的香气,外皮更加酥脆,更有嚼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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