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日的早晨,连日连夜行军的明军大队终于暂停了下来,他们停在浑河岸边,不少尖哨和低级武官开始沿着河边重新确定多处过河的地点,待确认之后,他们再回报给自己的上级,然后逐级回馈到主帅杜松那里。
杨义和周大牛背靠背互相斜倚着,他们的脚都湿透了,泥泞的土地夹着未化尽的残雪,渐渐侵蚀了他们的鞋底和垫着的干草,现在鞋里一团烂污,两只脚冷的几乎快没有知觉,在急行军的过程中最少掉队了好几百人,那些人多半是身体过于瘦弱,实在顶不下来这样疯狂的行军,体能不支,倒在路边。
杨义亲眼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倒在路旁,眼白都翻了上来,瘦弱的胸膛急促的起伏着,没有人管他,路过的那些骑马的军官只是冷漠的扫一眼,然后又继续骑行。
后来辎重营的车队路过时杨义心里升起希望,他希望在车队看到收容那些倒在路边的人,结果那些车上都是各种辎重,没有一个疲惫不堪的人被收容在车上,尽管大车可以带很多人。
天气很不好,已经是三月,气温仍然很低,明军士气低落,很多人不待上官命令就把鞋子脱了,尽可能的把脚擦干。
在杨义和周大牛身旁就有大片的没化尽的残雪,距离上次下雪过了十来天,路边的坑里,不远的灌木林中,树林里的那些林木上,到处都看到点点雪白。
没有兽踪,也没有鸟鸣,天地间还是一片死寂。
也可能是大队的人群行动,声势过于浩大,把野兽和鸟群都惊走了。
微风吹来河水固有的泥腥气息,每个人心中都是无比的紧张。
越过这条河就是后金正在修筑的吉林崖防御阵地和界藩城,努儿哈赤攻克抚顺之后没有信心能守下来,主动后撤,但他知道与大明的战争才刚刚开始,吉林崖控制浑河与苏子河的交界,在这里筑城,明军只要不攻下来,辎重就没有办法经过,很容易就被切断退路,所以在去年就开始在界藩筑城,今年又派了一万五千人过来加快工程,同时也等于在吉林崖加强防备,当然这些明军都不知道,但不影响将士们心生惶恐和紧张。
小兵们不懂上头的战略,他们只知道自己的甲不坚,兵器不利,将领们指挥混乱,对士兵毫无体恤之情,衣着不暖,鞋子不好,天气太糟糕,这些东西,才是直观体现在每个士兵身上的东西,把这东西细化到每个人身上再集中在一起,那就是很简单的四个字:士气低迷。
周大牛和成方李明礼纷纷摸出口袋里的干粮,附近的士兵都在吃东西,很多人掏干粮时都站起来,在四周扫视一圈。
将领们叫待命,可能是在中军开会,除了尖哨和架梁马外,放眼看去视线所及之处没有人行动,几万人的军伍,看起来真是无边无际,在每个人胆气不壮时,可以看一看前后左右的人,那样感觉就好很多。
杨义的干粮是炒面,加了盐和少许的糖,这东西在后世看来不值两个钱,在这时也算不错的食物了,面是精面,本身就很值钱,糖和盐更是昂贵,后世的人
(本章未完,请翻页)可能很难理解,在层层盘剥和专卖制度上,百姓吃不起盐是什么感觉。
“队头,”周大牛塞给杨义一个干裂了的馒头,憨笑着道:“俺走时老娘塞给俺两个,还有这个。”
他又递来一截腌萝卜条,自己先嚼了一口,咯吱咯吱的咬着,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这萝卜条腌的很好,很脆生。”
杨义笑笑,没有回绝这兄弟的好意,他平时手中用度不缺,吃的不差,体格好,打架的本事也高出常人一筹,这才能当上队官,不象那些平时本份老实的兄弟,入伍前吃的就很差。
李明礼一边吃着,一边翘首看着四周,他的脸上有些抹不去的快活表情,有时候杨义甚至羡慕这个光棍,营伍的生活似乎很适合这家伙,比起时不时想家的周大牛,一脸忧色的成方,心事重重的杨义,李明礼快活的象枝头上跳跃的小鸟。
“队头,”李明礼扭头对杨义道:“中军那边味道好香,俺都闻着了。”
“闻着了你有本事吃去?”成方吃着黄色的杂粮窝窝头,翻着白眼对李明礼道:“那是总兵们享受的,你就闻个味吧。”
“俺又不馋。”李明礼回了一句,接着向杨义道:“这个时候,喝什么酒哩?”
李明礼的疑惑是很明显,大军急驰到浑河岸边,尖哨四出,那些辎重营的辅兵和随军民夫已经在制作大量的辅助的工具,这个时候,大军的统帅却在喝酒?
杨义也不大明白,也不是很想明白,他淡淡的道:“管这些做甚,这不是咱们操心的事,吃饱饭,晾干脚,一会叫做甚就做甚,这才是咱的本份!”
……
中军那边确实摆开了酒宴。
尽管普通的小兵因为营养不良体力不支倒在了路边好几百人,其余的几万大军也没有资格吃上热菜饭,中军这里的宴席仍然摆的有声有色。
菜肴全是在沈阳买好的现成的,用木盒装好了,上菜前加热一下就行,加热的过程中菜肴会发生一些变化,炖菜会感觉香味更浓,加上大坛子的酒打开来,酒菜香气更是变得十分浓郁。
三个总兵都聚在一起,杜松穿着一袭锦袍,大咧咧的坐在正中,赵梦璘居左,保定总兵王宣居右,参将龚念遂,柴国栋,游击王浩,张大、纪,杨钦,汪海龙等数十员将佐分别坐在左右下首,各人都披着各色的重甲,多以精致而牢固的山文甲为主,只有都司刘遇节穿着冷锻的瘊子甲,这甲更加坚固,也更为昂贵。
杜松身边的地上丢着他的紫色小科花披风,一领明甲被亲兵举在旁边,杜松脸色赤红,两眼也有些发红,他的酒已经喝了不少,明显的酒意上头。
赵梦璘劝道:“大帅已经喝了不少,还是宿营歇下来,待大军恢复体力,敌情再哨探明白些,再如何?”
杜松斜眼道:“赵帅是不相信咱的本事?”
赵梦璘道:“大帅的本事怎么不信?就是大军疲惫,对岸之虏情不明,不知其大军何在,况且北路兵不知走到哪儿,咱私底下说一句,北路的马帅性子有点
(本章未完,请翻页)黏糊,不比大帅你雷厉风行,东路和南路都难走,咱们还是宿营等一下,待各路军的消息确定了再过河不晚啊。”
北路军是明军加叶赫兵的组合,高级将领只有参将李应选,游击麻岩,其余多是都司,备御,可以看的出来家丁力量不足,马林是马芳的儿子,将门世家,性子却很懦弱,在各帅中存在感很低,北路军也是存在感很低的一路。
按说赵梦璘说的有理,敌情不明,友军动向也不明,大军赶了一路,应该宿营缓一下再进军,但杜松突然想起南路军主帅李如柏的话来,出征前当着众人的面说要叫头功给自己,如果李如柏说话不算话,暗地里先行进军,抢先扫荡女真寨子,再打败一些八旗兵,抢割首级报功,那这“头功”到底算谁的?
想来想去,杜松心底还是一句话:老子的脸面要紧!
他摆摆手,赤着脸膛,喷着酒气道:“东虏不过一群披兽皮的野人,有多少甲,多少强兵,咱这里三万来人,全是辽镇,宣府,大同,延绥各地征来的精锐边兵,打东虏还算个事?什么鸟八旗,加起来壮丁和咱的人数也差不离,算个吊!”
底下各将面面相觑,他们却不似杜松这般有信心,不过在座的将领中还是有不少是杜松带出来的,不论如何,只得为大帅这话鼓掌喝采,叫起好来。
杜松真被自己的话鼓起劲来,其实公平来说,杜松不是一个妄人,他的话建立在他以往几十年的征战经验之上。
从一个舍人从军,杜松真的是身经百战,这几十年大大小小的战事打过无数场,他脸上和身上全是刀疤,从披坚执锐的底层再到大军统帅的最佳见证,他和北虏打了太多次,所谓几千几万甚至十几万人的虏骑,壮丁不过一两万人,披甲可能才几千,精锐可能才几百,东虏这边全旗才不到七万丁口,壮丁最多三四万人,合格的甲兵又能有多少?
眼前的明军战兵就过两万,又有杜松等大批身经百战的将领,还有三路盟军,就算来的晚些也肯定会赶到,杜松的胆量和底气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借着酒气,杜松开始舞动自己那柄有名的大刀,他年纪已经大了,大刀运转起来还是如风一般泼水不进,在场的都是武将,看的出来杜松确实有强悍的体力和丰富的经验,看似表演的舞刀转眼就能成为杀人的凌厉招式,主帅这般武勇过人,在场的将领都感到振奋,开始不停的叫好。
“!”
杜松强硬拒绝了众将劝自己穿上铠甲的请求,他袒露胸口,裸骑烈马,手持大刀,无数明军的注视之下,单骑向浑河赶去,待到河边,众将仓惶跟至,杜松眼看河水,说道:“老子自幼从军,身经百战,一直觉得披甲冲阵的不算奇男子,现在老了,也不曾知道披甲上阵是什么感觉,众将随我,杀虏!”
“是,大帅!”
所有将领抱拳答应着,分别统领自己的部下准备渡过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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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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