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 > 第十四章.枪不行 狗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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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桌上,当听赵军开口说要借这把56式半自动步枪,拿回家去玩几天时,在他左右的婆媳二人双双脸色一沉。
    赵春把手中筷子往饭桌上一撂,开口就问:“军,你要干啥啊?”
    赵军面不改色,笑道:“我就借着玩几天,玩完了就给大爷、大娘送回来。”说着,赵军又把目光转向了胡三妹。
    要说这老周家,从赵军的姐夫周建国开始往上数,都不是一般的人物。
    周春明自然是不用多说,而周建国的爷爷,那可是参加过两万五千里征程的老战士,思想相当的过硬。
    后来老爷子机缘巧合之下,带着家小来到这边安家落户,他为自己儿子选了个目不识丁的农家丫头当媳妇。
    而这个当年的农家丫头,就是胡三妹。
    按老爷子的话说,取妻当取贤。
    所以啊,别看胡三妹是个农村妇女,可就连赵军都知道,自己大姐的这位婆婆那是特别的明事理。
    前世赵春嫁来周家,从进门那天开始,一直到老太太过世,婆媳俩从来就没红过脸。
    不光如此,这胡三妹办事还敞亮,平日里勤俭持家,但只要有客人登门,家里有什么好吃的,胡三妹都让客人敞开了吃。
    赵军记着上一世,不管是他,还是他的两个妹妹,每次来永胜屯看大姐,胡三妹都不让他们空着手回家。
    所以,在赵军看来,这56式半自动也就是公家之物。否则的话,以胡三妹的性格,自己借走个三年五载都不成问题。
    但赵军却是忘了,枪乃凶器。
    他知道自己是重生者,枪法如神。
    可赵春跟胡三妹不知道呀。
    你是成年了,但二十岁的大小伙子,做事哪有稳当的?
    拿着枪,打着人了怎么办?
    不打别人,伤了自己又怎么办?
    这不光是作为亲姐姐的赵春担心,就是胡三妹也怕赵军拿了枪再出什么事情。
    不说别的,这赵军是她儿媳妇的亲弟弟,这枪是从她们周家借走的,要是因为这枪出了什么事,周家能不落埋怨么?
    “吃饭,吃饭,别说没用的。”赵春推了赵军胳膊肘一下,没好气地对他说了两句。见赵军不动,赵春怒道:“我跟你说,你可别惹我生气啊。”
    “吃,吃。”赵军知道这枪是借不走了,但他也不能和大姐置气,当先伸筷子夹起一条炸细鳞鱼,放在了胡三妹的碗旁。
    赵军笑道:“我大娘炸的鱼,一看就好吃。”说完,又夹起一条给了赵春,“大姐别生气,我不借了还不行么?”
    见赵军如此懂事,赵春的火瞬间也就消了,她回给赵军夹了一条鱼,继续数落道:“你一天好好的,眼瞅着就上班了,怎么一点都不定性呢。”
    赵军也不顶嘴,只夹起鱼咬了一口。
    这细鳞鱼肉质极好,而且全身只有一根大刺,嚼在嘴里香气四溢。  

    胡三妹咬了一口鱼,心想赵家大小子来给自己家送肉,而且又是第一次开口借东西。
    虽然说那枪是说啥都不可能借的,但绝对不能让赵军就这么回去。
    想到此处,胡三妹突然想起了屋外院子里的那条大青狗。
    在农村,家家户户没有不养狗的,养狗主要是为了看家护院。
    而养狗专为打猎的,有,但是不多。
    老周家无人爱好打猎,养狗纯是为了看家。
    以前,他们家养的是条黄母狗。
    可就在两个月前,那条黄母狗老死了。
    然后没过几天,赵春就生产,从那时起,一家老小就围着赵春和孩子忙活。直到前几天,周建国才跟人要了一条大青狗回来。
    这大青狗进家门的第一天,周家人就发现,麻烦了。
    按理说,养狗不是什么问题。
    可问题是,现在的周家比原来多了一口人啊。
    狗看家,不管是白天、晚上,只要听见有人搁自家左右转悠,它就叫。
    而狗一叫,屋里的孩子就醒。孩子一醒,就会哭。孩子哭,就得有大人哄。
    几天下来,不光孩子受不了,就连大人也受不了。
    今天早上,周建国要去上班的时候,胡三妹还数落他呢,有工夫钓鱼,没工夫把狗给送走。
    现在看着赵军,胡三妹心头一动,心想他们赵家是打猎世家,这样的家庭都喜欢狗。
    就说自己儿媳妇吧,之前那黄母狗死的时候,可是把怀孕的赵春哭坏了。
    她那一哭,可是把周家人给吓坏了。
    胡三妹心想,如果赵军也喜欢狗,莫不如让他把那条大青狗给牵走吧。
    虽说赵家已经有了一条花狗,但以赵有财的身份和实力,家里再养几天也不成问题啊。
    如此一来,把狗送走,自家小孙子和一大家子,就都能天天睡好觉了。
    不光如此,这样还能让赵军和周家都有了面子,借不走枪,但我们家送你条狗。
    要知道,在这年头,把这条青狗牵出去,也能卖个四、五十块呢。
    想到此处,胡三妹一边招呼赵军吃菜,一边问道:“大小子,你喜欢狗不得?”
    赵军微微一愣,心中暗喜,自己还没说话呢,大娘就提起狗了,借不着枪,能弄条狗也行啊。
    至于那条大青狗,胡三妹是借啊,还是送啊,这就不在赵军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要知道,把狗借着猎人,那就相当于把荆州借给了刘备,借容易,要他还,可就难了。
    “大娘啊,我可喜欢狗了。”
    “喜欢狗好啊!”胡三妹喜道:“你看咱家外头那条青狗咋样?”
    “好狗啊。”赵军想也不想,夸赞之词脱口而出。
    “你懂啥啊,还好狗。”赵春在一旁笑着说了一句,在她看来,自己弟弟在打猎相狗方面,根本就是一窍不通,他说狗好,想来就是看那狗长得胖呼吧。
    别说,赵军还真懂狗。
    他前世专打大围,猎杀野猪、黑熊、棕熊。
    赵军能在这大山林场、十里八村闯下赫赫威名,靠的可不只是枪法好,关键是他训练出来的猎狗,都一个赛一个的硬。
    上午他一进院子,就看出来了,那大青狗要是能拖出来,绝对是一等一的猎狗。
    若是头狗,那二百斤以下的母野猪,这大青狗自己就能搞定。
    要是帮狗,那也是最硬的帮腔子。
    可要是借枪,那是有借有还。但如果借狗,就是有借无还。毕竟是自己姐夫家,这么干……好像也没问题。
    不过,在他瞌睡时,胡三妹就给他递了个枕头。
    这枕头都递到眼前了,赵军哪有不接的道理?
    赵军没理会赵春的调侃,只对胡三妹道:“大娘,能把你家那青狗借我玩几天也行。”
    “借什么借?”胡三妹笑道:“喜欢你就牵走,大娘做主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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