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 > 第十一章.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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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赵军是被两个妹妹吵醒的。
    从炕上起来时,他只觉得前胸、后背、大腿、小腿等身体各处都有不同程度的疼痛感。
    这纯是被赵有财给锤的。
    “快吃饭吧。”王美兰像没事人一样,把早饭给赵军端到炕桌上。
    相比昨晚的三荤一素,今天的早饭就简单的多了,大碴粥配咸菜、咸鸡蛋。
    就在赵军往碗里抠咸鸡蛋的时候,就听到王美兰说:“那野猪肉我都给装上了,一会儿吃完饭就给你大姐送去吧。”
    “不用等我爸了?”
    “不用。”王美兰道:“你这次去,别忘了问问你工作的事。”
    “行,我知道了。”赵军应了一声,但心里并没在意。因为他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有三两个月,自己就能上班了。
    而给他安排工作的不是别人,是他大姐夫的亲爹。也就是永安林场二把手,生产厂长周春明。
    赵军吃过饭,回屋休息了一会,穿好外衣、外裤,跟王美兰打了个招呼,便拎起准备的好的野猪肉就往外走。
    王美兰给赵春准备了四个野猪蹄子,还有十斤左右的野猪肉。
    按理说,赵军能把近百斤的野猪肉从山上给背下来,那背这不到二十斤的东西,走十多里路根本不费劲。
    可就在赵军一出房门,想把麻袋往肩上扛时,突然感觉到左大臂、后背都好疼。
    “唉!”赵军叹了口气,疼就疼吧,总比在炕上躺两天要好的过。
    话虽如此,可心里还是有些郁闷。重活一世,两世加起来也是八十多岁的人了,竟然还斗不过赵有财。
    赵军吃力地扛着麻袋出了门,一出门耳边就传来了李宝玉的声音。
    “你们瞎说啥呢?我这可不是我爸打的,我这是让野猪给挑的……”
    “你们是不知道啊,那昨天我眼看着野猪把我哥哥挑翻在地,我当时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我虽被那野猪连挑七七四十九个跟头,但我……”
    “你看我冲到野猪近前,高举大斧,手起斧落,就听咔嚓一声,血光崩现!”
    看着大槐树下,比比划划胡乱吹牛的李宝玉,赵军无奈地撇了撇嘴,自己这兄弟不去说书都委屈他这块材料了。
    “哥哥!”正在手舞足蹈的李宝玉突然眼角余光扫到赵军,便向他跑了过来。
    李宝玉一动,原本那些围着他的人,视线都不由自主地随着他向赵军飘来。
    当然了,他们这样并不是因为李宝玉白话的多么吸引人,完全是因为李宝玉手中那块还带着不少肉的野猪肩胛骨。
    今天一大早,金小梅早早地就起来,烀了满满一大锅肉。
    这李宝玉在家吃过了饭,就拿着带肉的骨头出来显摆,顺便宣扬一下自己的“光辉事迹”。
    只不过,他口中的那些光辉事迹,多数都是他自己杜撰出来的。  

    昨晚挨了李大勇一顿胖揍,李宝玉被打的鼻青脸肿,晚上睡觉的时候,疼的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那时的他,不但肉体上饱受摧残,精神上也遭受了一定的打击。
    因为李宝玉能够想象得到,明天自己顶着这么一副面孔出门,不定怎么被村里人笑话呢。
    可要是不出门,这得养多少天能养好啊,这年纪的大小伙子哪能在家里憋得住啊?
    所以,借着睡不着的工夫,李宝玉给自己编了一套说词,把李大勇造成的伤痕归到了野猪身上。
    如此一来,李宝玉就从一个被老父亲武力镇压的柔弱小子,变成了与猛兽搏斗的英勇少年郎。
    还别说,李宝玉从小到大的小人书没白看,一堆箩筐的谎话自他口中娓娓道来,还有点扣人心弦的意思。
    就这样,从一早到现在,这段李少侠杀猪救赵军的故事,已经被他说了七、八遍了,听过故事的,也有二、三十号人了。
    赵军也不跟他计较,只道:“我去给大姐送点肉去。”
    “替我给大姐带个好啊。”李宝玉一边说着,一边把野猪肩胛骨递到赵军嘴边,“哥哥,你吃一口不?”
    “你快自己留着吃吧。”赵军说着,脚步不停,一直往前走。
    李宝玉快步跟着赵军,说:“哥哥,哪天咱俩再上山啊?”
    赵军闻言,笑了。
    “咋的?昨天挨揍没挨够啊?”
    “小点声,小点声。”李宝玉急忙拦着赵军,偷偷往后面看了一眼,感觉众人都没听到,才对赵军说:“咱俩去两次,他们就不打咱了。”
    赵军:“……”
    这小子还挺有心眼。
    其实,赵军的想法和李宝玉一样。家里人不让他俩上山,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经验,家里人怕他们在山上遇到危险,再出什么闪失。
    可赵军有前世记忆,那打猎经验丰富的不能再丰富了,只要李宝玉听自己的话,赵军就敢保证,无论遇到什么事,他都有把握带着自己这个兄弟全身而退。
    所以,就像李宝玉说的,家里人不让去就硬去,只要不出什么大事,顶多也就是挨两回揍罢了。
    反正是自己亲爹,也不怕他把自己打死打残。
    “哥哥,行不行啊?”见赵军不言语,李宝玉倒有些着急了。他怕赵军被赵有财打怕了,不敢再和他一起上山了。
    当然了,这倒不是李宝玉自己上不去山,更不是不敢一个人去。
    关键是没有赵军,他怕领不出赵军家的大花狗。
    要知道,那大花狗可是头狗,寻踪摸迹,找猪追熊全靠它呢。
    而李宝玉家的黄狗,属于帮狗,顾名思义就是帮手、打手之类的。
    大花狗不去,想靠黄狗找猎物,那是开玩笑。运气好的,和野猪走个对头碰还行。
    否则的话,在山里转悠一天,也够呛能摸着野猪毛。
    赵军停下脚步,小声对李宝玉道:“你别嚷嚷,我这次上大姐家,看看能不能整条枪来。”
    “枪?”李宝玉一听,眼睛都亮了,赵军越不让他嚷嚷,他声音倒是更高了。
    “闭嘴。”赵军没好气地抬胳膊肘轻怼了他一下,“咱哥俩要想跑山,没有家伙可不行。昨天那得亏是头老母猪,要是炮卵子,咱家那狗八成是定不住。”
    “嗯,嗯。”这会李宝玉是不吵吵了,他也知道赵军此话不假。
    就是不打猎的人,想必也会晓得,差不多大小的野猪,公猪肯定比母猪厉害。
    那公猪长着獠牙,特别是三百左右斤的公野猪,两只獠牙就如两把匕首,溜尖溜尖的,最是伤狗。
    “行了,你快继续跟他们白话去吧。”赵军挥别了李宝玉,便背着口袋,直往永胜屯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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